经风险计算,基于第二类用地方式,铅、砷、石油烃(C10-C40)、苯并[a]芘4项土壤污染物健康风险均超过可接受水平。地下水污染物砷无暴露途径,对使用人群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;氟化物风险水平在健康风险可接受范围内。 根据计算确定的修复目标值,本地块划定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13660.36 m²,污染土壤修复总土方量为16495.27 m³;其中第 1 层(0~0.5 m)修复土方量为2687.18 m³、第 2 层(0.5~1.0 m)修复土方量为2530.59 m³、第 3 层(1.0~2.0 m)修复土方量为8753.39 m³、第 4 层(2.0~3.0 m)修复土方量为2524.11 m³。 本地块土壤中铅、砷、石油烃(C10-C40)、苯并[a]芘的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地块需要开展进一步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,消除并降低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至可接受水平。 |